石家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
1、负责各级来文、来信、来函的登记和管理工作,并按照工作职能签批给主管领导和各处室、单位。负责以市发展改革委名义印发文件(含明传电报、简报)的登记、审核、印刷,负责委党政联席会议、党组会议的记录。
2、负责全委保密宣传和管理工作,按规定做好涉密文件的签收和管理,指导委内处室、单位做好保密工作,对相关文件定期到市保密局指定地点销毁。
3、负责委行政、党组印章的管理和用印。
4、负责全委文书、机要、财务档案整理、管理。
5、负责以全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协调工作。
6、负责机关值班管理工作,并对各类通知登记存档,按程序报请有关领导签批后,通知有关处室、单位抓好落实。做好节假日机关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7、负责来人、来函信访的接待工作,将信访事由按职能分工签批到有关处室、单位,督导落实。
8、负责机关水、电、暖等公用设施维修及消防、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机关公共卫生管理。
9、负责车辆调度、维修等管理工作,按规定做好对驾驶员的各项管理。
10、负责市委、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督办事项及全委重点工作的督查、督办工作,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。负责党政联席会议及其他会议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、委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导,定期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。
11、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,督导机关处室、单位做好答复、走访等办理工作;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12、负责相关预算申报、各类经费申报、支出和管理,按规定程序做好各项费用审核、报销工作。指导并监督委属单位做好财务工作。
13、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,负责办公设备及耗材、办公用品的购置。
14、负责委领导重要工作、活动的协调,负责各级、各部门来委接待工作。
1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值班室0311-86688313;866875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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